厦门收房时常见有哪些问题
发布日期: 2018-01-11 作者:丹夏网 来源: 丹夏网原创
摘要:不少买房的人在收房时,感觉房子已经到手了,就把警惕的心松懈了,但是在收房的问题上,因很多买房者以为简单的核验,就不用过于注意,就这样的心理。

  不少买房的人在收房时,感觉房子已经到手了,就把警惕的心松懈了,但是在收房的问题上,因很多买房者以为简单的核验,就不用过于注意,就这样的心理。那么,收房时常见有哪些问题,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收房时觉见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1、留意房款商定

  在验房时,买房者和开发商合同中约定好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之后买房者必须结清房款才能拿到房屋。

  2、缴纳契税签协议

  契税通常是在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其实很多开发商要求业主,在办理房屋入停止续时,会要求业主在按揭业主支付契税、交易费等其他有关税费。一般情况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并商定双方违约责任达成协议。

  3、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新建的住宅一般由开发商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房屋所有人展示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其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所以,如果收房物业费上涨价格的题目,买房者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4、可以按月交物业费

  在办入停止续时,很多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一次性交付一年或数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物业治理的各项收费是按年度、按月和按季计收的,而不得一次性缴费数年的物业费。

  5、验房之后再办理手续

  其他开发商一般要求买房者办理手续后,交纳相关费用才答应验房。对这种不公平的程序,买房者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相关手续,如果验房时发现问题,可以用相关题目书面提交开发商并让其签字,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6、可以集体收楼

  由于很多买房者对买房知识比较缺乏,在收房的时候集体收楼,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指导和帮助,更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会导致开发商的重视,让开发商就收房进行题目做协商。

  7、遇到房屋问题先收房

  买房者面对不同的住房问题,开发商的责任将有所不同,如果房屋主体有质量的问题,应必须承担退房的责任,要是掉灰、裂痕等问题,开发商应该修补。

  8、用于涨值买房较好尽快收房

  验房收房时,一些买房者是为了尽快完成,等待房价涨值,延迟收房可能会影响收房钱的损失。如果房产有质量问题,买房者先做好比较,要是房钱的损失比较大,应先收房,等房子按计划出租后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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